矿泉水检测 由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《饮用天然矿泉水》(GB8537-2008)已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,同期发布的《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》(GB/T8538-2008)已于2009年4月1日正式实施。该标准最大的亮点在于增加了溴酸盐及三项致病菌指标,同时删除了菌落总数。 矿泉水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的主要变化 界限指标:去掉一项溴化物 限量指标:增加4项(溴酸盐、锰、锑、镍);修改4项(镉、砷、硼、氟化物);删除4项(锂、锶、碘化物、锌) 项目 要求 硒/(mg/l)<0.05 锑/(mg/l)<0.005 砷/(mg/l)<0.01 铜/(mg/l)<1.0 钡/(mg/l)<0.7 镉/(mg/l)<0.003 铬/(mg/l)<0.05 铅/(mg/l)<0.01 汞/(mg/l)<0.001 锰/(mg/l)<0.4 镍/(mg/l)<0.02 银/(mg/l)<0.05 溴酸盐/(mg/l)<0.01 硼酸盐(以B计)/(mg/l) <5 硝酸盐(以NO3-计)/(mg/l) <45 氟化物(以F-计)/(mg/l) <1.5 耗氧量(以O2计)/(mg/l) <3.0 226镭放射性/(Bq/l) 目 要求 挥发酚(以苯酚计)/(mg/l) <0.002 氰化物(以CN-计)/(mg/l) <0.01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/(mg/l) <0.3 矿物油/(mg/l) <0.05 亚硝酸盐(以NO2-计)/(mg/l) <0.1 总放射性/(mg/l) <1.5 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5749-2006) 此标准为强制性标准,2007年7月1日起实施,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,增加了71项,其中: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 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 《瓶(桶)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》(GB17324-2003) 此标准为强制性标准,2004年5月1日起实施,其理化指标中增加了四项: pH 5.0-7.0 电导率(25℃±1℃)(μs/㎝)≤10 高锰酸钾消耗量(O2)(㎎/l) ≤1.0 氯化物(Clˉ)(㎎/l) ≤6.0